第十七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调查统计报告
报告概要:
我国互联网网民人数、网民分布、上网计算机数、信息流量分布、域名注册等方面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国家和企业动态掌握互联网络在我国的发展情况,提供决策依据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1997年,经国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联合互联网络单位来实施这项统计工作。为了使这项工作制度化、正规化,从1998年起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决定于每年1月和7月发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统计报告发表后,受到各个方面的重视,被国内外广泛引用。
本次为第17次调查。本次调查统计数据截止日期为2005年12月31日。
该项工作得到了信息产业部等国家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各互联网单位、调查支持网站以及媒体等也对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调查工作给予了支持与配合,保证了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部分 调查内容
2005年12月第1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的主要内容为:
(一)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的宏观概况
包括:我国网民人数
我国上网计算机数
我国域名数及其地域分布
我国网站数及其地域分布
我国IP地址总量及其地域分布
我国国际出口带宽总量
(二)中国网民的相关情况
包括:网民基本特征(如性别、年龄、婚姻状况、文化程度、职业、收入状况等)
网民对互联网的使用情况及满意度
网民对互联网热点问题的回答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1.网民(互联网网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对网民的定义为:平均每周使用互联网至少1小时的中国公民。
2.网站:指有独立域名的web站点,其中包括CN和通用顶级域名(gTLD)下的web站点。此处的独立域名指的是每个域名最多只对应一个网站“WWW.+域名”。如:对域名
cnnic.cn来说,它只有一个网站www.cnnic.cn,并非它有whois.cnnic.cn、mail.cnnic.cn..等多个网站,它们只被视为网站www.cnnic.cn的不同频道。
3.上网计算机:指至少有1人通过该台计算机连入互联网络。
4. 关于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划分如下:
东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
中部: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
西部: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
疆。
5.除非明确指出,本报告中的数据均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内。
6.本次调查统计数据截止日期为2005年12月31日。
第四部分 调查结果
一、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的宏观概况
1.我国网民人数:
网民总人数为11100万人,95%置信度下的置信区间为【10810万人,11390万人】。
2.我国上网计算机数:
上网计算机总数为4950万台。
3.域名数:
域名总数约为2,592,410个,包括我国国家顶级域名CN和通用顶级域名(gTLD,如COM
域名)两部分,其中CN域名为1,096,924个。